古代快递公司寄件人、收件人共摊邮资,各付一半

作者:admin发表时间:2016-02-15 10:45:38

至于资费,每一函少则钱十文,多则钱五六百文,盖视途之远近通塞以定其多寡也。” 根据光绪年间日本东京神田印刷所印制的中国经济资料看,全国有大小数百家信局,光北京就有几十家之多,都在前门外打磨厂西河沿一带。可见当时快递业务之发达。据史料记载,与南方多以宁波人为主不同的是,北京信局皆为山东人开设。清代,由于山东半岛地狭人稠,百姓不得不另寻生路,其地理位置特别适合海上贸易,人们多借道渤海海峡至京津,或借辽东入东北。位于半岛北端的登州、莱州和青州三府商人成为中坚力量,其中登州商人在北京做的一项重要生意,就是信局,又因为行业内的相互援引,才形成信局皆为山东人开设的状况。如今,网购发达,催生了快递业的繁荣。于是,有人便谈起古代的快递业,从驿站、《邮驿令》到“一骑红尘妃子笑”,议论很多,但谈的都是官办邮驿,几乎没人注意到民间快递业,而在笔者看来,后者才是当今快递业的前身。

  

  北方信局的出现要晚于南方,是从报房(印制、发送邸报或京报的处所)发展而来。报房中的送报人去外地送报所赚取的费用,并不能完全养活自己,便代捎商家、百姓的书信作为副业,等这种副业做大后反而成了主业,送报倒成了次要,于是这部分人就从报房中分化出来,专营邮政业,成立了民间信局。

  起初,北方的信局发展缓慢,乾隆年间北京有四家:广泰、福兴、协兴昌、胡万昌。此后,仅在嘉庆、道光年间出现两家新的:聚兴号和义兴号。然而,同治后,信局却迅速发展,遍布全国大小市镇。《清稗类钞》记载:“有自同治初,粤寇乱平,而信局之业乃大盛。其主其伙大都皆宁波人,东西南北,无不设立。水路以舟,陆路以车,以急足。南北交通最早,故设局尤伙。大而都会,小而市镇,皆有其足迹焉。书函之外,银物亦可寄送,遗失者偿之。

  清末,政府仿效西方国家创办邮政局,开始对民间信局进行打压。他们利用与轮船公司、铁路公司达成的协议,对信局的邮件、快件采取高额收费措施,致使沿海、沿江经济发达地区的信局,渐渐无利可图。而边远省份如川、滇、黔、桂,商民寄送银货,须倚重信局,故各商埠之信局,能够勉强维持。孟子是最早谈到邮政事业的古人之一,《孟子·公孙丑上》说“德之流行,速于置邮而传命”,或许可作中国邮政制度的最早证明。而民间邮政业的起源要晚得多,大约在明末清初。由于晚明商品经济的发展,在东南沿海一些商业发达的城镇,产生了一种以邮寄信件、包裹为主业的信局(信局子),这就是古代最早的快递公司。当时有些大的商号在全国各地开有连锁店,为了彼此之间的信息交流、业务联系,专设一种负责不同城市之间本商号的业务通信。很快,有人就从中发现了商机,给自己商号送信的同时,捎带着别家商铺的信件,并收取一定的报酬。这样,他们逐渐把此类业务发展到了同一方向的不同城市,即便那里没有自己的商号。于是,这种机构就从原先的商号中剥离出来,另立门户,演化为商业性的信局。信局利用各种运输工具,来发展业务,其中根据业务需要设立的特别快班,就是当今快递业的前身。特别快班要比寄送普通信件贵许多,信局也会为此延长营业时间,甚至到深更半夜。邮费跟今天的快递费用类似,很低廉,一般是寄件人、收件人共摊邮资,各付一半。对于快递物品的重量倒不斤斤计较,如果寄件人的业务也是常年性的,还可以按年付邮资,并给予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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