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公司内鬼出新招 虚构收件人窃取邮包 上海日本人搬家公司

作者:admin发表时间:2015-10-13 06:28:46

上海日通搬家公司 饶某、杨某都是广东省某速递物流兴宁市分公司的两名司机,他们的主要负责开车在兴宁高速公路出口与珠三角物流干线司机交接货物,清点好货物后运回公司。然而,两人利用职务便利,在网购时虚构收件人,并利用公司管理漏洞窃取并侵占公司财物近两万元。

2012年9月初,杨某与物流干线司机闲聊时得知,可通过在网上虚构姓名订货物来获取财物。饶某和杨某按照该司机的提示观察到,干线司机沿途在各地区交接快件时,不仅要交付快件,而且还要接收当地到其他地区的快件。而他们在与物流干线司机交接快件时只清点货物的大包数量及散件数量,并没有明细清单,他们在清点时可故意少算1件,只有到下一站或者最后一站才可能发现快件数量不对。但要查明是哪一站出了问题也要花费很大工夫,特别是因为允许有一定的丢失率,公司就是发现有快件丢失也很难查出是谁干的。如果发现货物有丢失、损坏、被盗等情况,就由公司发验单到公司快件集散中心,然后由公司负责赔偿,这中间完全有机可乘。

2012年9月至10月,两人经合谋后,决定利用公司管理存在的漏洞和自己交接货物的便利条件,实施他们的计划。

第一步,在网吧上网,在京东商城、宜和购物网站等商业网站注册用户,虚构收件人和收件地址,并以货到付款的方式在上述商业网站订购货物,其中饶某在网上订购了三星手机、苹果4S手机、联想笔记本电脑各一部;杨某订购了1部三星相机。

第二步,两人分工合作,利用双方一人开车一人休息的便利,负责开车的人在与干线司机交接货物后看见有二人以虚假名字的订单后,就打电话通知另一人来兴宁市兴福路某路口接应货物。

第三步,将运送的单据撕毁扔掉,清点数量时故意少算1件,在交接清单上签名。

2012年12月间,该物流总公司发现兴宁分公司的邮件丢失很多,决定派人来调查,饶某、杨某闻风后惶恐不安,最后决定主动向公司讲清犯罪事实并退还赃物。经鉴定,被告人窃取的上述财物合计价值人民币18400元。

兴宁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饶某、杨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职务侵占罪。

鉴于案发后两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且两人主动退出赃物,有悔罪表现,依法应予以从轻处罚,判决两被告人各拘役六个月,缓刑九个月。宣判后,两被告人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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